中国网12月22日讯 12月2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就“深入开展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推进健康企业建设”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王建冬表示,五年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有关部门持续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全国已建成健康企业近1.9万家,和2022年相比增加了38.5%。连续三年增长30%以上。2022年全国报告新增职业病病例数较2019年下降40%健康企业建设是健康中国“细胞”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有效改善企业环境、提升企业健康管理和服务水平、保障劳动者健康,2019年10月,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全国爱卫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近五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围绕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建设健康环境、营造健康文化等方面积极推进健康企业建设,不断实践探索有效的经验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王建冬介绍,为提高地方和企业开展健康企业建设的积极性。国家卫生健康委从2021年开始开展了“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目前已经分两批评选出72个优秀案例和300个优秀企业案例,并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推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各地区在开展健康企业建设活动中出台了一些帮扶政策,也出台了很多具有地方特色的激励奖励措施,湖北、四川等地区对于各级建成的健康企业,按照不同比例下调企业工伤保险费率,全国有1/4省份对健康企业实行降低职业健康监管现场检查频次,优先推荐申报‘五一劳动奖章’等激励措施,鼓励企业开展健康企业建设,取得了良好引领和示范效应。”王建冬说。王建冬表示,从总体成效看,通过持续广泛深入开展健康企业建设,促进了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工作场所环境和劳动条件不断改善,进一步保障了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近年来,全国新发职业病确诊病例呈下降趋势,2022年全国报告新增职业病病例数比2019年下降40%。“总的来看,健康企业建设在政策支持的力度、广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宣传推广力度,持续营造良好的健康企业建设氛围,鼓励各地出台和推广更多激励奖励政策,不断增强健康企业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王建冬说。已将18.5万家企业纳入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范围随着科技发展和环境变化,新型职业健康危害因素正在不断地增多。王建冬表示,一方面,职业中毒、尘肺病、噪声聋等传统职业病防控压力十分巨大,同时不良作业方式、工作紧张等新型职业病危害导致的工作相关疾病问题日益突出。所以,作为“健康中国”行动15项专项行动之一的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提出了要实现工伤保险法定人群参保全覆盖等三项预期性指标,同时提出重点行业劳动者对本岗位主要危害及防护知识知晓率要达到90%等四项倡导性指标。从政府、用人单位、劳动者个人三个维度如何做好提出了各项要求。王建冬介绍,从政府角度来讲,2021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全面部署“十四五”期间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目前全国各地已经将18.5万家企业纳入了专项治理范围,其中有7.1万家企业已经完成了治理。从2019年开始,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实现十大类132种职业病全覆盖,县区覆盖率达到95%。以中小微型企业为重点,共监测企业31.4万家。加强尘肺病等职业病患者保障,做好尘肺病患者随访调查。在全国分三批建设了829个尘肺病康复站,已经为患者提供就近免费健康康复服务120多万人次,初步构建起“省市鉴定、地市诊断、县区体检、乡镇康复”的职业病诊疗康复体系。从用人单位来讲,要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等相关法律责任和义务,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的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尽可能减少各类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创建健康企业,评选职业健康达人,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逐步改善劳动者的作业条件。目前全国创建了近1.9万家健康企业,选树了6.9万名职业健康达人。从劳动者个人来讲,要有自我健康的意识,还要有依法维护自己合法健康权益的意识,要了解作业场所有哪些危害因素,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否对这些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告知,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利。“要提高防护意识和能力,做好劳动过程中的劳动防护,企业是否配备了个人防护用品?配备的是否合格?个人佩戴是否规范?这些也是劳动者的权益和义务。所以既要提高法律意识,自我防护意识,还要知道如何维护好自己的权益。这样才能更好地在劳动过程中、作业过程中,维护好自己的健康。”王建冬说。王建冬表示,近几年,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其中我国新增职业病病例数实现六连降;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从监测结果看,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等指标都比2019年有所提升;煤尘、矽尘监测岗位超标率持续下降;淘汰了一批落后产能,结合尘毒专项治理,国家卫生健康委遴选推广了33项防尘防毒先进适宜技术;治理与执法联动,累计监督检查用人单位92万余户次。“总得来讲,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涉及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三方,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才能有效应对传统职业病和新型职业健康危害因素带来的双重挑战,为广大劳动者提供更好、更有效的健康保障。”王建冬说。推进职业健康知识进机构、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谈及劳动者在工作中如何加强自身健康管理,预防职业病,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卫生研究中心主任樊晶光介绍,近年来,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编制了工作相关疾病职业人群心理健康促进指南,还有医务人员、核电站工作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等一些重点人群的职业健康保护指南,开展了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素养监测和干预,推进职业健康知识进机构、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活动。樊晶光表示,在工作中,劳动者要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护的规章制度,此外还要积极地参加企业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职业健康检查,对于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或者接触比较少的,主要是预防工作相关疾病,特别是环卫工人、公交司机、医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等这些重点人群,要注重预防不良作业方式、职业紧张带来的肌肉骨骼疾病以及心理疾患。“同时,所有劳动者无论是在工作还是在生活中,都要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面对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及挑战,要以积极乐观的心态来对待,经常与家人、朋友、同事交流,相互提供情感支持和安慰,缓解压力和焦虑。当出现焦虑抑郁症状时,可以通过工会组织或者心理服务热线来获得心理支持和干预服务,通过专业人士的指导和帮助,恢复健康的心理状态。”樊晶光说。抓紧研究制定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制度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显示,我国中小微型企业占比高达99%,占从业人员总数的79.4%。谈及如何落实中小微型企业的职业健康主体责任,王建冬表示,将认真总结地方上有效经验,抓紧研究制定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制度,完善有关法规和规章,从制度上来推动中小微型企业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健康权益。王建冬指出,由于中小微型企业“关停并转”比较频繁,人员流动性很大,职业健康管理基础比较薄弱。我们在“十四五”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中,把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作为一项重点任务,力求破解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主体责任落实难这一难题。要求各地区建立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机制,在矿山、建材、冶金、化工、建筑等重点行业领域,以防治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辐射危害等为重点,开展中小微型职业健康帮扶行动。据介绍,帮扶行动主要是通过有关部门和职业病防治有关机构,帮助中小微型企业建立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开展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劳动者的培训,帮助他们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监护,加强现场的职业健康管理等,帮助中小微型企业规范管理,落实责任,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同时,国家卫生健康委在组织开展职业病及危害因素主动监测中,注重向中小微型企业帮扶倾斜,以中小微型企业为重点共监测企业31.4万家,免费体检52万多人。“目前,不少地区也根据本地区中小微型企业分布特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特点等,建立了比如重庆市的职业健康管家服务,山东省的‘一企一策’等帮扶模式,都取得了明显成效。”王建冬说。编辑:赵晓雯编审:魏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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